主页 > 新闻中心 > 政策信息 >
关于印发修订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——债务重
来源:未知     日期:2019-05-30 16:56   字体:【

财会〔2019〕9 号

国务院有关部委、有关直属机构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,财政部各地监管局,有关中央管理企业:

 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,规范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,提高会计信息质量,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——基本准则》,我部对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——债务重组》进行了修订,现予印发,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。

  执行中有何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部。

  附件: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——债务重组

 

  财  政  部

  2019年5月16日

 
发布日期:  2019年05月30日

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总商会大厦2201室西二    邮箱:3146597521@qq.com 邮编:230032

皖ICP备16023061号    版权所有:合肥市代理记账协会

技术支持:众龙集团    联系电话:13505514706